分類:人物類
標籤:歌星
索引:解釋 林志穎集職業賽車手、歌手、演員、企業家、攝影師、摩托艇手(新的挑戰)、臺灣網路協會身兼數職的要員、美國/內地/臺灣眾多官方形象及公益代言人等等多重身份於一身,跨界之大、涉及領域之多,令人驚歎。他科技頭腦一流,是臺灣網路部門的要員,身兼數職:臺灣網路協會常務理事、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費率委員會委員、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董事。另外,泛珠三角“超級跑車協會”榮譽會長、中國藝術家協會創會理事長、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新網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也是他的職務。不僅如此,臺灣的官方形象代言人幾乎都被他包攬了:police形象代言人、消防局形象代言人、交通部形象代言人、反賄選大使(2004年)、反毒大使、更生大使等等。不僅是臺灣,他還是上海徐匯交通大使、四川成都交通大使、國際馬拉松形象大使(2007年)、珠海國際賽車場形象大使、美國南加州反毒大使(2001年)、美國華美銀行基金會反毒大使等等。他是演藝圈裏唯一一位職業賽車手,也是臺灣第一位授薪職業賽車手。2008年10月26日,林志穎加盟中國天榮F1摩托艇招商銀行隊(F1賽場上唯一的中國隊),在全新的領域裏挑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