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語: ph.
low-carbon economy (LCE); Low-Fossil-Fuel Economy (LFFE)
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已證實政府將採取切實行動,發展低碳經濟。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has confirmed the government will take concrete actions to develop a low-carbon economy.
低碳生活;低碳技術;低碳產業;低碳城市;低碳企業;低碳項目;低碳板塊;低碳出行;低碳環保
所謂“低碳”,英文為low carbon,意指較低或更低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為主)排放。“低碳經濟”的定義當前存在三種觀點:
1. 方法論,即認為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低碳經濟是指溫室氣體排放量盡可能低的經濟發展方式,尤其是二氧化碳這一主要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要有效控制。而推行低碳經濟是避免氣候發生災難性變化、保持人類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2. 形態論,即認為在發展經濟學的理論框架下,低碳經濟是經濟發展的碳排放量、生態環境代價及社會經濟成本最低的經濟,是低碳發展、低碳產業、低碳技術、低碳生活等一類經濟形態的總稱,也是一種能夠改善地球生態系統自我調節能力的可持續發展的新經濟形態。
3. 革命論,即認為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後的又一次重大進步。低碳經濟實質上是對現代經濟運行的深刻反思,是一場涉及生產模式、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和國家權益的全球性能源經濟革命。
詞條貢獻者:
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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