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勞動法
索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
2012年12月28日,新《勞動合同法》正式通過公布,已於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勞動合同法》增加了企業經營勞務派遣的准入條件,明確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只能用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